文成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文件(22)
文成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5年2月10日在文成县
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文成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娄艳龄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4年主要工作
2024年1,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高质效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奋力推动“山水侨城”建设出新出彩,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坚持与大局同频,维护稳定、促进发展
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强力推进平安文成建设,依法惩治和预防犯罪、防范化解矛盾风险,聚焦统筹发展和安全,坚定落实护航县域高质量发展。
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办理各类刑事案件401件521人,批准逮捕82人,提起公诉279人。严厉惩治重大恶性犯罪、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盗抢骗、黄赌毒犯罪178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守牢金融安全底线,有力打击非法集资、骗取贷款等金融犯罪,涉案金额达1.4亿元。成立专案组办理市检察院指定管辖的“太阳城”网络赌博关联案件,促使主犯叶某某认罪认罚,协同追回资金1350余万元,坚持全链条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依法起诉诈骗、帮助信息网络犯罪等上下游犯罪59人,推动网络空间安全清朗。加强与监委协作配合,依法打击贪污贿赂犯罪,起诉医疗、工程建设等领域职务犯罪6人,形成反腐工作合力。
积极防范化解各类风险矛盾。深入开展“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在市县政法委和上级检察院领导下,与有关部门合力攻坚,实质性化解一起长达10年重复信访积案,相关做法获省委政法委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深做实信访工作法治化,共受理来信、来访、来电143件次,检察长及其他院领导共接访重大复杂案件16件次,7日内程序性回复率和3个月内实体性答复率均为100%。用心做好司法救助工作,向因案致贫、生活困难的受害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58.68万元。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综合运用认罪认罚、刑事和解等方式,化解矛盾纠纷、修复社会关系,110件轻微犯罪案件不起诉后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共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9件,向党委政府提交咨政建议2件,均被采纳转化。深化“枫桥式检察室”建设,珊溪检察室立足检察履职,做实检调对接,联动化解基层矛盾,相关做法入选全省检察机关《新时代“枫桥式检察室”实践成果集》。
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积极落实“检察护企”专项行动2,强化涉企案件“四大检察”法律监督,以法治维护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严厉打击企业内部贪腐犯罪,在办理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自行补充侦查,准确定性,成功追诉共犯余某,帮助企业挽回经济损失120余万元,向关联企业制发法律风险提示单,助力企业加强风险防控,该案获《检察日报》、最高检官微报道,被省检察院“检察护企”专刊推介。开展“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犯罪案件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检察专项活动,制发执行监督意见书2份。助力企业合法经营,督促行政主管部门对用人企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并针对劳动用工不规范等管理漏洞提出检察建议。保障企业健康发展,依法妥善办理某侨企在项目建设中破坏永久基本农田行政公益诉讼案,以组织“专家现场勘查+上门公开听证”方式,督促基本农田复耕复垦,依法保障企业恢复生产经营。
协力构筑绿美生态屏障。强化“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理念,聚焦“五山联动、五水共富”,设立珊溪水库生态环境检察工作站,坚持打击与治理并重,因地制宜推进生态检察工作。办理各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26件,一体履职开展行刑正向衔接3,针对破坏水源地周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违法情形,督促移送犯罪线索成功立案查处5人。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办理环境资源领域公益诉讼案件6件,督促收缴生态损害赔偿金2.1万余元,增殖放流鱼苗100万尾。与人大、政协联动监督,推进飞云江流域协同保护,实现建议提案和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换,四级代表走进珊溪人大代表联络站,共商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工作,与县政协共同打造“公益保护政情民意中间站”4品牌,协同监督工作获市政协“一县一亮点”创建活动一等奖。
二、坚持与群众同心,为民司法、增进福祉
结合文成侨乡实际,着眼重点领域、突出问题、特定群体,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5,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以检察法治之力守护群众美好生活。
让百姓安全感更强。保障工程建设安全,在办理赵某某等人重大责任事故案时,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堵塞爆破作业管理漏洞。注重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依法惩治利用网络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相关犯罪15人,追缴违法所得26万余元。落实食药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依法办理生产、销售伪劣食醋等案件,督促行政机关依法查处超权限开具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等损害患者健康的行为。紧盯学校、商场、医院等重点场所的消防安全,依法办理张某等人生产、销售伪劣防火门案,并提出公益诉讼检察建议,促推全县开展消防安全专项行动,联合相关部门对防火门的使用、检测环节依法开展治理,162樘防火门完成更换,督促整治防火门消防安全隐患行政公益诉讼案获评全省安全生产领域公益保护典型案例。
让侨胞归属感更足。深化“涉侨检察依法保护侨胞合法权益工作示范点”建设,积极开展“检察联侨护侨”系列活动。聚焦侨困化解,持续依法推动解决华侨归国“身份障碍”难题,助力保障98名现持护照与原户口登记身份信息不一致情形的华侨回国落户,相关工作获最高检《方圆》报道。保障侨资安全,依法办理非法买卖外汇类犯罪7人,涉案金额高达6.8亿元,就办案中发现的侨资回流渠道不畅、交易风险管理体系不健全等问题,加强与外汇及金融管理部门衔接会商,积极参与侨乡治理。切实保障侨胞合法权益,在一起诈骗案件办理中,运用远程询问系统跨洋取证,查清事实,帮助3名侨胞挽回经济损失150余万元,对因案致贫的2名高龄侨眷开展司法救助,获评全国五大依法保护侨胞合法权益典型案例。注重侨法研究,与温州大学华侨学院开展检校合作,就侨益法律保护、培养涉外法治人才、助推侨法宣传等开展课题调研,相关理论调研成果获检察机关涉外法治理论与实践征文活动三等奖,被省检察院《检察调研》刊发。
让“一老一小”幸福感更高。严厉打击侵害老年人犯罪,起诉故意伤害、诈骗等犯罪13人。最大限度追赃挽损,在一起向不特定老年人推销保健品的电信诈骗案中追赃156万元,依法守护老年人的“钱袋子”。强化涉老案件矛盾联排联调,在一起交通肇事案件中,促使零口供被告人认罪认罚,调解赔偿被害老年人60万元,促进矛盾化解。开展“涉老检察乡村行”,坚持以案释法、土味普法,防范养老诈骗。坚持对性侵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起诉8人。坚持“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依法惩处涉罪未成年人,精准帮教6人次。持续打造“浙里花开·侨乡未检”品牌,联合县政协举办“相约侨守·护翼明天”未成年人保护主题开放日,发布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共同织密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网。办理涉未成年人民事支持起诉6案件3件,针对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通过支持起诉帮助“侨守孩”依法变更监护权,协同相关部门解决落户入学难题,相关案例获评全省检察机关“检护民生”典型案例,“平安鼎”、《检察日报》纷纷予以报道。检察长带头履行法治副校长职责,法治宣讲惠及全县7000余名学生,关爱未成年侨眷工作获最高检肯定,女检察官林爱武被评为全省关心下一代工作成绩突出个人。
三、坚持与法治同行,深化监督、捍卫公正
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基本价值追求,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充分协调发展,实现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有机统一于公平正义。
刑事检察做优做强。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质化、规范化运行,提前介入、引导侦查50余件次。立案监督15人,纠正漏诉3人,均已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撤案监督6人,侦查机关已撤销案件。加强侦查活动违法监督,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3份。加强刑事审判活动监督,提出抗诉1件,已裁定发回重审,提出书面纠正意见2件,被县法院采纳。加强刑事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专项检查、社区矫正审前调查评估专项监督、财产刑执行终本案件类案监督活动,提出书面监督意见12件均被采纳。
民事检察有力有效。加强民事生效裁判监督,针对有新证据推翻原判决的情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5件,被县法院采纳,当事人和解撤诉。精准开展民事执行活动监督,针对涉公积金账户、企业股权等执行不规范情形提出检察建议16件,被县法院采纳。充分运用民事和解、检调对接,联合县法院成功化解一起涉执行申请监督案件,促成被执行人与5位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并将债务履行到位,该案被省检察院“检护民生”专刊推介,获评全市检察机关“检护民生”典型案例。深挖打击拒执犯罪,发现并成功追诉1人,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关联的6件民事执行案件,涉案金额达124万余元,该案获评最高检民事检察典型案例。
行政检察持续做实。开展行政生效裁判案件同步监督工作7,提出检察建议1件被行政机关采纳。加强行政审判和执行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3件,被县法院采纳。强化“府检联动”,首次联合召开府检联席会议,率全市之先出台《关于加强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双向衔接工作的实施意见》,促推执法司法相互配合、互相制约,被确定为全市检察机关行刑双向衔接工作试点院,行刑双向衔接8工作纳入县“十重百项”重点改革清单。依法开展行刑反向衔接9,对被不起诉人应受行政处罚的,提出检察意见,移送主管机关处理81人,对行政机关未依法落实检察意见,跟进监督纠正1件,防止“不刑不罚”。
公益诉讼检察精准规范。履行好“公共利益代表”职责,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9件。聚焦国有财产保护,追回违规发放的医保基金等国有资产5万余元。聚焦国有建设用地有效利用,督促1.4万余平方米闲置用地“活起来”,让土地“物尽其用”。聚焦安全生产保护,督促整治烟花爆竹运输、销售和贮存中的安全隐患,相关工作获省检察院官微报道。聚焦个人信息保护,针对非法获取、出售众多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行为,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被告人支付赔偿金20万元并公开赔礼道歉,全部诉请获县法院支持。聚焦文物保护,邀请“益心为公”志愿者参与现场勘查、调查取证、公开听证,凝聚公益保护合力,督促5A景区14处文物和历史建筑加强维护和修缮,相关案件获评全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四、坚持与时代同向,锻造铁军、实干争先
积极融入检察改革全局,推动检察工作现代化,注重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加强高素质专业化检察队伍建设,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始终突出政治引领。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持续深化“循迹溯源学思想促践行”,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强化党建引领,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筑牢对党忠诚思想根基,推动党建与业务双提升,第二党支部获评市级“最强党支部”。严格执行政法工作条例,认真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把党的领导落实到检察工作各方面全过程。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召开专题会议、联席会议4次,定期研判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坚持深化检察改革。深度参与全国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提质增效试点,进一步提升执法司法监督的规范化、专业化、智能化水平,完成检察非羁押人员数字化送达改革试点任务,实现全省贯通。深入推进大数据法律监督,积极运用10个数字监督模型有效拓宽监督渠道。积极推进检察管理现代化,一体抓实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制定《进一步强化案件质量检查、评查工作的若干意见》,开展案件办结前员额检察官自查、案件归档前办案部门核查、案件立卷后案管部门评查,形成覆盖全部个案的“质检”流程,健全完善检察权内部制约监督机制。
不断强化素能提升。坚持以老带新,注重发挥“传帮带”作用,实施青蓝工程师徒结对计划,以“一对一”帮教机制,帮助年轻干警快速成长。坚持素质强检,深化“检察官教检察官”、检校合作,举办飞云江流域三地检律辩论赛等活动10余次,组织各类培训200余人次,全面培养“一专多能”人才,7名干警获省市以上荣誉,9篇调研成果在全国、省市刊物发表、获奖。坚持文化润检,将文成历史名人刘伯温“安民立政”“以民为本”的施政理念融入司法办案、法律监督工作中,制作《问道伯温 躬身笃行》检察文化微视频,获检察日报正义网展播。
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突出问题导向,扎实开展最高检巡视省检察院党组反馈问题的联动整改,自觉接受市委巡察监督,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推进党纪学习教育,组织违法违纪警示案例学习16次,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和纪律作风建设,落实廉政谈话制度,谈心谈话153人次。强化内部监督管理,加强移送单位撤回起诉、涉案财物管理等专项督察整治。严格执行“三个规定”10,全年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办案等重大事项15件,“有问必录”形成自觉。
我们深知,监督者必受监督。一年来,我们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坚持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向县政协通报工作,配合做好省、市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举行案件公开听证会27场,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监督办案73人次。向侨界代表、党外人士通报检察工作,征求意见建议,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依法保障律师权利,为律师提供在线信息查询、预约阅卷等服务162人次。
一年来,县人民检察院获评“浙江省文明单位”“全省成绩突出的基层检察院”“全市推进全龄友好型城市建设工作突出贡献集体”,7个案例入选全国、全省典型案例,10个案件被市检察院评为高质效案件。我们深知,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也是县委和上级检察院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大力支持、县政协民主监督,县监委、政法各单位配合与制约,各民主党派和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清醒认识到,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检察工作仍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一是检察履职护航县域高质量发展举措仍需进一步丰富完善。二是“四大检察”履职不够充分,监督理念、方式、能力与检察工作现代化要求有差距,还需进一步更新和提高。三是队伍建设还需持续强化,全面从严治检还有薄弱环节,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机制还需进一步健全。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2025年工作思路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是温州实现“双万”城市冲刺之年和提速打造“全省第三极”关键之年,也是建设更具文成标识度的“山水侨城”的关键之年。县人民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党的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开展自我监督”,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文成锚定缩小“三大差距”主攻方向、在高质量发展中持续推动“山水侨城”建设全域出彩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坚持强化政治统领,筑牢绝对政治忠诚。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强化理论武装,高标准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做到检察工作方向由党指引、检察工作原则由党确定、检察工作决策由党统领,以依法全面履职厚植党的执政根基。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紧紧围绕维护政治安全、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以人民为中心履职尽责,充分运用法治力量推动落实党中央、上级院和县委各项决策部署,以“小切口”文成检察实践打造法治领域标志性改革成果。认真落实巡察整改政治责任,以高质量整改促进高质量履职。
二是坚持强化履职担当,主动服务中心大局。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全链条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深化检察机关“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纵深推进“枫桥式检察室”建设,实质化解矛盾纠纷,推进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促进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严厉打击侵害企业利益犯罪,加大对涉企刑事“挂案”、违法“查扣冻”企业财产、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等突出问题的监督力度。深入开展行刑双向衔接,助推府检在耕地林地保护、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等领域形成治理合力。促进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与检察法律监督互相贯通、协同配合,积极开展检察官进人大代表联络站全覆盖活动,有效发挥“公益保护政情民意中间站”作用,释放叠加监督效应。
三是坚持践行司法为民,不断增进民生福祉。贯彻落实最高检和中国侨联《关于加强新时代涉侨检察工作的意见》,深化检察护侨工作,依法妥善办理涉侨案件,推动侨乡镇“检侨之家”建设,畅通沟通渠道,积极参与涉侨矛盾纠纷化解。助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认真贯彻新修订《浙江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依法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完善未成年被害人关爱救助机制。持续深化未成年人检察综合履职,加强对侨乡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问题成因的分析研判,督促相关部门持续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校园安全监管、困境及留守未成年人帮扶、罪错未成年人分级矫治等工作,促进"六大保护”协同发力。依法维护老年人、妇女、残疾人等特定群体合法权益,健全司法救助和社会救助衔接机制,切实提升救助质效。扎实开展“食药安全益路行”检察公益诉讼监督活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
四是坚持深化检察改革,全面加强法律监督。认真落实最高检《关于全面深化检察改革、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意见》,加强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公诉和刑事诉讼监督工作,精准开展民事诉讼监督,强化民事执行的全程监督,突出对行政生效裁判的监督,精准规范做好公益诉讼检察,深入实施数字检察战略,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贯通推进“三个管理”,建立健全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机制,进一步落实司法责任认定与追究机制,切实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
五是坚持全面从严治检,持续抓好队伍建设。树牢“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理念,以“问道伯温·侨乡红检”党建品牌为载体,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以高质量党建引领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持续优化队伍结构,全面提升能力素质,制定人才队伍建设三年规划,坚持选人用人正确导向,加强优秀年轻干部培养使用,营造履职尽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坚持从严治检,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巩固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持续狠抓“三个规定”落实,一体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和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文检铁军。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的决议,更加自觉主动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凝心聚力、守正创新、开拓进取,在高质量发展中持续推动“山水侨城”建设全域出彩,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文成新篇章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1
有关用语说明
1.2024年:本报告数据统计起止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下同。
2.“检察护企”专项行动:该专项行动是最高检发起的一项旨在加强对各类经营主体依法平等保护、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行动。该行动自2024年2月开始,重点包括严惩破坏公平竞争领域犯罪、严惩民营企业内部腐败犯罪、开展对公司实控人、高管背信损害公司利益行为的监督治理、开展“空壳公司”专项打击治理工作、以“挂案”清理为抓手,加强对涉企案件的立案监督、依法稳慎适用强制措施等14项措施。
3.行刑正向衔接:是指行政执法机关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发现的涉嫌犯罪的案件或者线索,移送通报至有管辖权的刑事司法机关。这一机制的主要目的是防止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确保涉嫌犯罪的案件能够被及时有效地处理。与行刑反向衔接统称为行刑双向衔接。
4.公益保护政情民意中间站:是指县政协和县人民检察院聚焦民生实事,以服务助推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为宗旨,助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事,以政协民主监督及协商履职成果和检察公益诉讼案件办案互相融合转化为主线,将政协民主监督与检察法律监督相结合的公益保护平台。
5.“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该专项行动是由最高检发起的一项旨在通过高质效地办理涉及民生的案件,保障和改善民生。该行动自2024年2月开始,涉及劳动者权益保障、金融安全保障、食品药品安全、个人信息安全、特定群体权益保障、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等11个重点方面。
6.支持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损害国家利益和集体利益及弱势群体利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单位或个人向人民法院起诉并参与诉讼。
7.行政生效裁判同步监督:是指人民检察院在办理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中发现行政机关存在违法行为的情形,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的情况。
8.行刑双向衔接:是指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也称“两法衔接”,包括行政执法机关向司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正向衔接和司法机关向行政执法机关移送行政处罚案件的反向衔接,是检察机关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衔接配合,共同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内容。
9.行刑反向衔接:是指检察机关在办理不起诉案件(包括相对不起诉、绝对不起诉、存疑不起诉)中,对是否需要给予被不起诉人行政处罚的事项进行审查、审批、移送及跟进监督等工作。
10.“三个规定”:是指《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附件2
文成县人民检察院宣传报道作品
文成检察立足侨乡实际,以“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为抓手,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讲好检察故事,传播法治正能量,相关作品被最高检官微、《检察日报》、正义网宣传报道,欢迎扫码观看。
1.《问道伯温 躬身笃行》文化品牌宣传片

2.检察护侨:持续推动解决华侨归国“身份障碍”问题

3.检察护未:支持起诉守护“侨守孩”合法权益

4.检察护企:严厉打击企业内部贪腐犯罪

附件3
文成县人民检察院新媒体
1.文成检察网:http://www.zjwzwc.jcy.gov.cn/

2.官方微博:@文成检察

3.公众微信号:wzwcjc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