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道伯温·一线普法 | 民法“典”亮校园 为大学生活加点“料”
发布时间:2026年05月28日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作为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5月26日,文成县检察院第三检察部走进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文成学院,围绕“民法典进校园,与法同行护航青春”主题为在校师生上法治课。
现场回顾
课堂上,石露夕首先厘清了民法典与大学生群体的紧密联系。“18岁不仅是年龄的数字,更是法律责任的起点。”“成年即责任,签字需谨慎。你的每一次转账、每一句发言,都可能产生法律效力。”她指出,从恋爱赠与、租房签约到兼职维权,民法典覆盖了大学生活的全场景,懂法是避免“踩坑”的前提。
为了增强宣讲实效,本次授课摒弃传统说教,采用“案例教学+互动问答”模式,直击大学生身边的法律盲区。石露夕重点剖析了网络刷单诈骗陷阱:刷单本身是虚假交易,是典型的违法诈骗手段。参与者不仅可能因违反平台规则被处罚,更极易在充值、垫资过程中遭遇资金损失。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恶搞、造谣均需承担相应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还将触犯刑法。”通过某高职学生因在班级群辱骂同学、恶意P图传播被判处赔礼道歉及赔偿精神损失的真实案例,石露夕详细解读了名誉权、肖像权与隐私权的法律边界。
宣讲还特别设置了互动答疑环节,气氛热烈。“恋爱期间的大额转账分手能否要回?”“实习期间被欠薪如何维权?”“见义勇为造成受助人损害是否担责?”面对提问,石露夕逐一解答,鼓励同学们遇到问题时勇于以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
开展民法典宣传“进校园”活动,既是强化大学生对民法典的认知和理解,也增强他们运用民法典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后续,文成县检察院将持续开展更多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让法治精神内化于心,把法治能力外化于行,以实际行动推动社会法治化进程。